第(3/3)页 在天道那儿,南寻所犯的罪,因南华远与之有着直接的因果牵连,所以南华远的身上,哪怕他什么都不知道,依旧背着沉重的业障。 古语有句话叫‘父债子偿’并非没有道理。 你说南华远无辜吗? 单纯的冲他自个本人视角来说,的确是无辜。 啥都不知道呢,就背负了一身他自己都不知道的债孽,还在得知真相后一辈子都难以自怀的愧疚,将一生都奉献给了吉祥楼不说,甚至准备以南家绝后来偿还这份债孽才能换得他的心安。 可换个角度来看,南寻当年所做的那些事,是不是为南华远带去了益处?! 你是不知情,可你享受到了利处不是吗?! 只能说,这做人啊,没到良心彻底消失的地步,还是别去做会让自己后悔的事,更别去做会连累到子孙后代的事。 瞅眼前这娃给祸害的,对生活估计早就已经麻木了,现在活着和死了已经没大差别。 南华远还在神色木然的叙述着。 大火的燃起,好几位品级不低官员的去逝,这才惊动了天家。 而搞笑的是,皇上当年最先下的令,是查害了那些官员的杀手。 虽说这是个切入点,查案官员是以此为一个破口的一点一点查出了吉祥楼大火背后的真相,可在祈宝儿听到南华远曾被当成通一缉一犯/通一缉了近十年后,就觉得挺可笑的。 吉祥楼被封了近十年,然后突然的就解了封,一伙神秘人将已经远在边关小镇里生活了几年的南华远‘请’回了京,担任解封后的吉祥楼楼主。 祈宝儿瘪了瘪嘴:不是突然解封,而是皇上终于一手掌权,有了绝对的决定权。 吉祥楼这种能收买民心的地方,皇上又怎么可能放任其一直浪费下去? 至于让纵一火烧了吉祥楼的南寻之子担任吉祥楼楼主这点,说白了,同样是在收买人心。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