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我没有什么要说的,我只知道,如果我当时不反抗,我会生不如死,事后,六个侵犯我的人,会受到什么处罚?法官大人,你能够如实的回答我吗?”付晓琴向法官问道。 “这个,犯轮,奸罪的处以十年以上,或无期徒刑,最严重的可以判死刑。”法官想了想说道。 “也就是说,只要我没有致残,发疯,精神失常,或死亡,就不是什么严重的后果了,犯罪分子最多也就是判十年有期徒刑了,对吧?”付晓琴又问道。 法官轻轻的点了点头,毕竟法律是有明文规定的,他身为法官,也只能依法审案,依法判罪。 “那如果我防卫过当,致人重伤罪名成立的话,会判多少年?”付晓琴又问道。 “你这种情况,如果判定防卫过当,依据刑法规定,会判处三年以下的徒刑。”法官回答道。 “那也就是说我当时的情况,除了留下来继续被人侵犯,就只有开车撞人,逃出去两条路可以选了,要么留下来生不如死,要么防卫过当,被判刑入狱了,没有第三条路选了。” 法官沉默了,虽然付晓琴说的是事实,但…… 法官实在是有点说不出口了。 做为法官,他必须维护法津的公平。 但作为一个有感情的人来说,付晓琴当时的做法是对的,无可非议。 只是法律就是法律,法律是没有任何情面可讲的。 任何人违反了法律,都是必须要接受法律的处罚的。 “那我没有什么可以说的了,因为那怕是死,我也不会愿意生不如死,所以除了撞人逃跑,我已经没有任何的选择了。”付晓琴说道。 “下面请问原告方,还有什么要说的吗?”法官又转向原告方问道。 “这个女人就是故意开车撞了我儿子的,她是魔鬼,她就是故意杀人,恳请法官还我儿子一个公道,判处这个女人死刑,立即执行。”一个女人有点疯狂的大声说道。 “禁止在法庭上咆哮,请原告注意你的言行,否则将被视为藐视法庭。”法官敲了敲法槌后很严肃的说道。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