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九章 如此也好-《崇祯大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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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荷兰台湾总督普特曼斯引咎辞职。

    而大明呢,则向荷兰红毛夷提出要求,一是荷兰要与大明进行贸易,只能到大员去,不可到中国沿海。

    二是荷兰必须赔偿战争损失。

    最终,荷兰每年向大明船队缴纳十二万法郎的进贡,用来换取荷兰船队在东亚地区的通行权。

    这对于时下有“海上马车夫”之称的荷兰来说,无异于一种前所未有的羞辱。

    料罗湾海战是没落的大明王朝与国力蒸蒸日上的荷兰,进行的一场大海战。

    随后的两年多时间里,红毛夷不甘心,又陆陆续续和郑芝龙搞了几次,都是被吊打得没脾气。

    不得已,在得到郑芝龙愿意稳定供货保证后,荷兰人乖乖的俯首称臣了。

    而在今年,郑芝龙又一举消灭了广东大海盗刘香,终于一统江湖,成为武林至尊。

    号令江湖,莫敢不从!

    东南海疆各股武装集团李魁奇、杨六、杨七、钟斌等均唯郑芝龙之命是从。

    从这以后,郑芝龙以朝廷的身份,垄断了福建沿海航道,所有过往船只,必须向他缴纳三千两纹银的保护费。

    只是单单收保护费这项,郑芝龙就年收入达到千万计。

    更不用说他利用泉州安平镇的航海和经商基地,打破朝廷的海禁,繁荣海市。

    武装船队旗帜鲜明,戈甲坚利,航行于大明沿海、台湾、澳门和日本、菲律宾等东南亚各地之间。

    充分利用自己的权势和财力,扩大海上贸易,几乎垄断了大明与海外诸国的贸易。

    他与葡萄牙人、西班牙人都建立了贸易关系。

    运往日本的丝织物,有一部分是从澳门购进的。日本的货物也由他运到吕宋,转售西班牙。

    另外,郑芝龙的船队满载丝绸、瓷器、铁器等货物,驶往柬埔寨、暹罗、占城、交趾、三佛齐、菲律宾、咬留巴、马六甲等国贸易。

    换回苏木、胡椒、象牙、犀角等物,供应大明的权贵阶层。

    这些,可以说都是郑芝龙的资源。

    如果干掉他,崇祯皇帝可以肯定,荷兰人、葡萄牙人、西班牙人必定和海盗相互勾结,整个东南沿海必然大乱。

    所以说,从大局考虑,一个活着的郑芝龙,比一个死去的郑芝龙更有价值。

    而且,趁着他正虚弱的时候,崇祯皇帝准备截胡了。

    郑芝龙想像历史上一样,闷声发大财,高歌猛进发展个人的事业,那是不可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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