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世风日下......-《僵尸有点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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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人在看他的脸、有人在看他手里的钱、也有人在看他的打扮,当这些东西结合起来时候,不想引起注意都很难……

    终于找到一处卖衣服的地方,流水镇那么小,没人傻到来这里开商场,只是一间店铺,墙上挂满了各种各样的衣服,无论男女青年还是老人小孩的款式全都有。

    很想买昨天王浩穿的那种西服,因为他从电视剧里看见别人穿那种衣服挺好看,只可惜这家店里没有,一件件地看过去,觉得挺有趣。

    不知道挑什么才好,于是对正在嗑瓜子、看电视的男老板说:“我要买衣服,请帮忙看看我适合穿什么?最好是长裤。”

    老板看他的眼神,和街上绝大多数看他的眼神一样,都觉得李君昊脑子有问题,不过至少知道来买衣服,说明还有得救,站起身来到李君昊身边,需要仰起头才能看见他的脸,面带笑容说:“个子挺高啊,一米八有吧?

    这天那么热,短裤短袖来一套不是很好吗,牛仔裤也有,但这天买牛仔裤的人不多,我收到仓库里去了,这里只有几种,你先看看喜不喜欢。

    长那么帅,我肯定帮你搭配好,谁说不酷就让他来找我,这里的人一个个都不看时尚杂志,一点品味都没有,瞧你就是大城市过来的,还玩角色扮演。”

    李君昊想告诉说六尺左右,但怕不合适,于是装作没听见,只是笑道:“那就麻烦你了。”

    别以为六尺很矮,每个朝代的尺度都有差别,在他生活的那个年代,一尺大约相当于现在的三十一厘米,因此一米八绰绰有余,古代科举对样貌也有要求,长得太丑绝对当不了榜眼。

    说起这个榜眼,其实李君昊一直觉得挺憋屈,谁当状元、谁当榜眼,在当年都是由皇帝来决定,他考科举时候新朝已经建立二十多年,开国老朱皇帝还在位。

    觉得给个榜眼不至于让李家骄傲,又足以表示他们家受到自己重视,于是就让李君昊当了第二名,第一是位寒门子弟,李君昊自认不比他差,尤其是在写文章方面。

    都说富不过三代,西方也有三代培养出一个贵族的说法,而李家延续两百多年,足以说明家教和家风多么出色,他能够养成现在的性格,并且克制住自己嗜血的欲望,只去喝动物的血,也就不足为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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