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第二次庭审-《相爱不如偶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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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法警将这份材料交给杨明海,杨明海接来过来,和高远一起翻看。

    这份收入证明包括了夏青这一两年来所有收入的明细:

    1、她给报社、杂志社、媒体和出版社撰写的文章稿费。

    2、给某些企业撰写文案和广告的稿酬。

    3、给企业老板和成功人士撰写自传的报酬。

    4、长篇小说《婚床莫玩火》的出版合同(上面记载稿酬版税以及首印数)。

    5、长篇小说《婚床莫玩火》影视改编权的转让合同(上面记载有转让报酬)以及北京天朗集团于总给开的关于该部书影视改编权的转让报酬。

    这些收入加起来竟然有三十余万元之多。

    看着这一份真实详尽而具有一定说服力的收入证明材料,高远立即傻眼了。实际上,夏青把高远给的钱都存起来了,一个月高远给了她五千左右的零用钱,她其实花得较少,而是悄悄存在小金库里了,现在那个小金库已经有十多万元了。夏青平时花钱并非大手大脚,她实际上比张越还会未雨绸缪。

    高远的神情让杨明海感到有些不妙,他小声地问高远:“怎么样?是真的吗?”

    高远看了看他对面正在正襟危坐的夏青,对杨明海说:“我对她的收入向来不了解也不关心,所以我不知道这份东西是真是假。”

    杨明海说:“唉,我们无法举证,只得随它去了。”

    高远失望地说:“你看着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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